NFT艺术品狂热下,你究竟买到什么权利?

我们看到NFT世界正在快速膨胀,其交易规模仍在快速增加,尤其是NFT数字艺术品。数据显示,目前NFT数字艺术品总市值约4.9 亿美元,出售作品数超过17万件,光今年3 月相关NFT艺术平台的总交易额就超过2 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可以说,由区块链技术衍生出非同质化代币(NFT,non-tangible token),其唯一性及不可分割性,正式引爆NFT艺术品的新风潮,大量艺术家及投资者开始进入到NFT圈子。

先是国际知名艺术品拍卖所佳士得(christies)以6900万美元售出Beeple的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


〈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Source:佳士得)

数字艺术品的范畴正在逐步扩大,从平面(含图片组合)、立体图、GIF动图,通通成为NFT代币化的绝佳标的,最新是连动画也可以成为艺术品,并发行为NFT贩售,艺术家pplpleasr制作「预告片NFT」(uniswap动画),就以53万美元售出:

近期我观察到一件非常吊诡的事情,就是NFT艺术品逐渐变成一种新狂热,而在狂热当下,很多投资人并不知道自己用天价购买的NFT,究竟是买到什么。

你买到的,不是艺术品的所有权

我常常看到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

我们可以把NFT视为一种数字资料的「所有权」,将数字资料经过由智能合约编写的铸造(Mint)过程后,会成为独一无二、可永久保存的「数字资产」;从数字艺术作品的角度而言,其所有权可以如同加密货币般方便的转移交易,而不再需要传统、如艺廊之类的第三方机构证书。

NFT的确可以将数字资料形成一种新权利,他人无法窜改在ERC-721智能合约上的纪录,举例来说,如果有人购买了由果壳发行的果壳NFT艺术品,智能合约上除了可能会有果壳数字艺术品图档连结外,还会有果壳的签名:【由果壳移转OO(买方)】,但这样的在区块链上公链上的记载,充其量只是说,数字资料形成一种数字资产,并且由买方拥有。但拥有记载着数字资料的数字资产是一回事,不代表买方也购买到NFT艺术品的所有权。

这其实是一场信任游戏,买家买到艺术家的签名,以及含有图档连结的智能合约纪录,买家可以公告周知炫耀说: 我买到XX知名画家的NFT艺术品,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场游戏的前提,是这名画家不会将同一幅数字艺术品重发一次NFT。

买实体名画,你就当然取得物品的所有权,而画家不可能完完全全重画出一模一模样的画作。

但跟买了一幅实体名画不同,当你用高额价金买到的NFT艺术品,在一切相安无事下,NFT的确能表彰出唯一连结到该数字艺术品的证明,但也只是一种证明,如果发生【艺术品双花】事件(就是将同一幅数字艺术品重复发NFT)时,原NFT持有者很可能拿画家没办法,这时,原NFT持有者也无法证明其真的是艺术品的所有人。

这是目前大多数NFT艺术品投资人忽略的关键点,你是否知道,你所买到的NFT,不是艺术品的所有权。

买NFT到底买到什么?

NFT买家可以随时拿出手机,秀出他买的作品,炫耀说「这是我的」,别人虽然都可以下载图档,但也只有买家可以透过NFT来证明自己确实拥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目前众说纷纭,经我长期观察NFT的各种应用市场,包括音乐著作、虚拟土地、游戏宝物、数字艺术品,购买NFT所取得的权利,我认为最能够精确描述的其实是【数字资产的冠名权】,你可以随时对外界证明,这个NFT所表彰的数字资产,是由NFT拥有者来冠名,让各界知道,在这个NFT艺术品旁边,有NFT拥有者的名字。

这听起来好像没什么意义,但实际上有,其实跟拥有实体名画的逻辑类似,一幅实体名画的所有人,他拥有的权利除了所有权外,也包括冠名权利。如果我真的买到那幅《蒙娜丽莎》,除了作者是李奥纳多·达文西外,我可以将自己的名字也放在《蒙娜丽莎》旁边供人观览,而且我能够禁止别人放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一种冠名权。

不会买到任何著作财产权

讲到艺术品就必须跟著作权一并讨论,试问:我买了一幅实体名画,是否也享有那幅画的著作权?

答案是否定的,著作权与所有权不一样,画家从画作完成那一瞬间就取得著作权,纵使画家贩售原画作的所有权,或者原画毁损了,也不影响画家对其画作著作权的享有。

经我观察,购买NFT数字艺术品,很可能也不会取得任何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

以知名日本小花艺术家-村上隆所释出贩售的NFT系列作品为例:

最新这朵叼着烟斗的灰色小花,在OpenSea平台上公开拍卖中,一朵价格约为5颗ETH。按照村上隆所发布的公开使用条款上记载:

Terms and Conditions

Any purchaser of the Murakami NFT Works (ie, the winner of the Auction and its assigns and successors thereafter, the “Purchaser”) shall acknowledge and agree to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purchasing the Murakami NFT Works:

(1) The Purchaser shall obtain the ownership of the Murakami NFT Works, but any copyright, trademark right or any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of the Murakami NFT Works shall not be transferred to the Purchaser and shall remain owned by KK.

©2021 Takashi Murakami/Kaikai Kiki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需要注意的是,买到这些NFT 的人并不拥有该小花图样的著作权,也不得作为商业目的使用,相关著作权、商标权仍属于村上隆的カイカイキキ公司。

这点我相信也是许多投资人忽略的,以为买到NFT数字艺术品怎么使用都没问题,而实际上,随意使用数字艺术品的结果,可能导致遇上著作权侵权的疑虑,而这时就必须讨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原则。

总结而言,虽然NFT所表彰的权利可能跟一般人预想的状况有所不同,不过NFT带来的是创作的无国界、思想的具体化,伴随着区块链跨境交易的特质,让NFT拥有着无限可能性。

NFT数字艺术品领域仍是我看好持续成长的领域,但本文的目的是在提醒读者,NFT世界正在不断出现前所未见的新兴经济活动,若忽略NFT相关的权利义务为何,对于所购买的标的没有拥有正确认知,那么反而可能深受其害,并且无法掌握NFT的真正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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