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负债是一个新的会计概念,它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收入准则所引入的。合约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本文将介绍合约负债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等方面的内容。
合约负债的定义
合约负债是一种与收入相关的负债,它反映了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情况。合约负债是一种有商业实质、有法律效力、有确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负债,它与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其他负债有所区别。
合约负债的确认
合约负债的确认要求企业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如果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合约负债的计量
合约负债的计量要求企业按照合同对价或者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所对应的金额来计量。如果合同对价或者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所对应的金额发生变化,例如因为折扣、返利、退货等原因,企业应当相应地调整合同负债的金额,并将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约负债的披露
合约负债的披露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以下信息:
- 合同负债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 未来12个月内到期的合同负债金额;
- 影响合同负债变动的主要因素和假设;
- 与合同资产和预收账款等其他科目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总之,合约负债是一种反映企业履约义务的会计科目,它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所引入的一个新概念。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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