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是商品还是证券?到底该如何界定?


加密货币究竟是商品还是证券?这个问题让美国政府机关一直争论不休。近日CFTC主席罗斯汀贝南,再次将这个话题搬回台面上讨论。

法院认证非证券!

加密货币究竟是「商品」还是「证券」?这个问题让美国政府机关一直争论不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过去曾多次强调,比特币(Bitcoin)以外的加密货币「都属于证券」。随着SEC在今年终于要通过以太坊现货ETF的申请后,这个问题似乎也终于告一段落。然而近日美国商品与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席罗斯汀・贝南(Rostin Behnam),再次将这个话题搬回台面上讨论。

7月3日,伊利诺州地区法院在一起涉及1.2亿美元庞氏骗局案件中,裁定比特币和以太币符合商品的定义。这对于整个加密市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而贝南也趁此机会再次提出主张,美国伊利诺州法院已经确认比特币和以太币(ETH)都是商品,且这两者属于目前市值最大的两种加密货币,CFTC应该拥有监管权。

另外,他在演说中也表示,加密货币市场70%-80%的代币,都是属于非证券类的商品,且这个观点也获得了伊利诺州法院的认可。

贝南强调,美国其他监管机构的持续不作为,并不会扼杀民众对数字资产的兴趣,只会给金融市场和投资者带来更大的风险。

加密货币到底该如何界定?

今年5月,美国联邦众议院通过的数字货币法案「21世纪金融创新与技术法案」(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FIT21),将加密货币的监管责任平均分担给SEC和CFTC共同分担管理。

对于加密货币到底该如何界定是否是证券、又该给谁管,贝南在参议院农业委员会演说中表示,他个人很乐意看到所有的加密货币都列入CFTC的管辖范围内,并认为CFTC有加密货币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贝南认为CFTC可以引入5个关键的立法优先事项,以更好的进行数字商品的监管。包括制定规则以满足加密货币的独特风险、建立永久的「按服务收费」资金模式、要求注册人遵守加密资产的「综合揭露制度」,以及加强CFTC在实名认证KYC和反洗钱(AML)上的权限。

最后,他敦促委员会考虑一个「有纪律、平衡的框架」,以决定代币在现行法律下是商品还是证券,并致力在美国引入全面的加密资产教育和推广计划。

「SEC和CFTC有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了对证券和衍生品市场强又有力的监管,」贝南说,「我相信,两个机构将继续紧密合作,确保在受监管的交易所上列出和交易数字资产的系统可靠、公平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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