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英语:SwissConfederation),简称瑞士,位于欧洲中部,实行联邦制度。作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瑞士被列为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其经济高度多元化,涵盖金融、制药、精密机械和旅游等多个领域。瑞士不仅在经济上表现出色,在政治层面也以其长期中立的立场著称。许多国际组织将总部或办事处设立在瑞士,使其在全球事务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凭借其中立的政治立场,发达的经济,外加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瑞士成为全球「最富盛名的资产保管地」,也是国际金融与商业中心。相较于其它国家,瑞士对加密资产持保护与鼓励的态度,其政策更是紧跟技术发展动向,通过及时立法与监管,使得加密资产在瑞士逐渐获得与传统金融资产大致相同的平等待遇,鼓励着世界资金涌入瑞士,并进入相关行业。据2020 年的报告统计,过去几年约有900 家区块链公司在瑞士涌现,共计雇佣员工4700 名左右,可见瑞士对于加密资产之友好。本文将从瑞士对加密资产的定性、基本税收制度、加密资产税收制度、加密货币监管政策四个维度分析避税天堂瑞士的加密税制与监管的前沿动态,并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加以预测,为投资者提供前沿信息。
2. 瑞士对加密资产的定性
2.1 加密资产的分类
根据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于2018 年2 月发布的首次通证发行(ICO)监管框架查询指南,加密资产可被分为三类:支付型通证(payment token),实用型通证(utility token),及资产型通证(asset token)。
2.1.1 支付型通证
支付通证(如BTC 和ETH),通常与加密货币同义,是一种数字资产,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或者进行货币或价值转移。与中央机构发行的传统货币不同,加密货币不会给其发行者带来任何债权或所有权。该类通证仅代表「区块链自身价值」,其被设计为充当商品与服务的支付手段,从而体现在区块链系统内认可的虚拟价值。支付型通证不被定义为证券的一种。
2.1.2 实用型通证
实用通证是指通过基于区块链的基础设施,为用户提供数字访问应用程序或服务的通证,如音乐会门票或商店优惠券。实用型通证的特性视情况而定:若其目的仅限于授权访问应用程序或某项服务,且该通证确实拥有此功能,则不会被视为证券;如果一个实用型通证在发行时额外或仅有投资目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将把这类通证视为证券(即与资产型通证相同)。
2.1.3 资产型通证
资产型通证,代表了发行者所负担的债务或股权等资产。例如,资产型通证承诺未来公司收益或未来资本流的份额。因此,从经济功能上讲,这些通证类似于股票、债券或衍生品。使实物资产能够在区块链上交易的通证也属于这一类别。这一类型的通证被视为证券。
2.2 对于加密资产及其交易的定性
根据不同功能,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将支付通证定义为「非证券」的支付方式,更类似于货币;资产型通证定义为贴近金融产品的「证券」,而实用型通证则根据是否具有额外投资目的来区分其属性。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种加密资产的分类并非界限分明,也有混合型通证(HybridTokens)的存在。同时由于资产性质不同,三种类型的通证被归于原有金融监管框架下的不同法律管辖范围,征收不同税。
3. 瑞士的基本税收政策
3.1 瑞士税收体系
瑞士是全欧洲自然人和法人税负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自然人的直接税每年以自行申报的方式征收,并在下一年分期支付。正如这个国家的联邦级架构,瑞士的税收制度也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每一级都有独立的税收权限和税种。联邦政府、26 个州和各地方市镇分别征税,企业和个人均须缴纳所有三级税(联邦、州和市镇税)。联邦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0% 左右,各州占40%,各市镇占30%。而该国征税制度采用属地原则。只要是依照瑞士法律或者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合伙公司、合作社,其收入必须按照要求支付联邦及州/ 市镇的直接税。
3.2 所得税
3.2.1 企业所得税- 联邦政府
瑞士联邦政府对股份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税后利润统一征收8.5% 的所得税。对协会、基金会、其他法人组织以及投资信托机构统一采用4.25% 的税率。联邦政府不征收资本税。
在瑞士定居的法人,即瑞士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合作社、协会和基金会,以及通过直接持有地产进行的集体资本投资,均承担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只需按照源自瑞士境内的收入纳税,即按照在瑞士境内的业务,常设机构或不动产贡献的收入和资本利得纳税,其中不动产收入包括不动产交易带来的收入。
3.2.2 企业所得税- 州和市镇
州税与市镇税统一,大部分利润确定规定通常相应地适用于州和市镇层级。对于正常纳税的公司而言,合并实际利润所得税税率(针对直接联邦税和州税与市镇税)根据州和市镇当局的不同规定,在2020 年介于11.9% 和21.6% 之间。
3.2.3 个人所得税
在瑞士永久或暂时居留的个人应向联邦和州/ 市镇纳税。符合以下情况的个人,属于在瑞士拥有临时住所(居所):a) 在瑞士至少停留30 天并从事职业活动或b) 停留至少90 天,未从事任何职业活动。瑞士税收体系不包括合伙公司,因此税务部门向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分别征税。
瑞士居民个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都应纳税。但来自境外商业活动以及境外常设机构和不动产的收入除外,这些收入只用于确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累进免税法规定的免税)。应税收入还包括该居民居住房产的名义租金。个人税率通常采用累进制,瑞士联邦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1.5%。各州可以自行设定本州的税率。因此各州的适用最高税费负担差异明显( 州首府的最高税率为10.33% 至27.09%)。
3.3 企业资本税
只有州/ 市镇级别的税务部门每年征收资本税。资本税在计算方式上以公司的净权益( 即股本、资本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其他盈余公积、留存收益) 为基础。公司的征税基础还包括所有不符合减税条件的拨备、所有未披露的其他盈余公积以及按照瑞士资本弱化法规具有经济权益特征的债务。一些州规定公司在该州的利润所得税可以抵扣资本税。各州的资本税税率不同,具体税率还取决于公司的纳税身份。 2020 年,其范围介于0.0010% 和0.51% 之间。各州对因符合条件的参股、专利和对集团所属公司贷款而产生的应纳税资本可以规定减税。
3.4 个人财富税
财富税只由州/ 市镇依照本州的税法和税率征收。根据净资产评估税费。净资产包含不动产和动产(如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人寿保险(现金)赎回价值、汽车、未分配遗产中的份额等)。未产生任何收益的资产也要纳税。外国企业的股权以及外国的不动产不属于财产税征税范畴。但是,在计算适用的财富税时,如果采用累进税率( 累进保留),那么需要将这些资产纳入到账目中一并计算。个人可以从资产总额中减免债务和扣除免税金额。大多数州的财富税都是可累进的,各州有权设定其各自的税率。因此,各州间最高税负差异巨大,从0.135% 到0.870% 不等。
3.5 遗产和赠与税
瑞士没有统一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征收办法。各州可自行予以征收,各州的相关法律几乎在每个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除施维茨州外,其他各州都针对某些财产转移征收遗产税及/ 或赠与税,只要死者或赠送人为该州居民或者遗留或赠送的房地产位于该州。两个税种基本上都采用累进税率,通常以逝者或赠送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和/ 或受益人所得财产的金额来计算税额。所有州都不对配偶征收遗产税或赠与税,多数州亦对直系继承人免征这种税款。
3.6 预提税
瑞士联邦按总额征收源泉预提税的对象包括瑞士公司分配的红利、瑞士发行机构所发债券或类似债务凭证带来的收入、瑞士投资基金提供的收入以及瑞士银行机构为存款支付的利息。通过博彩、彩票等活动获得的收益也需缴纳预提税,这类收益不免征所得税,还包括保险金。通常由债务人负责缴税,必须足额扣除预扣税,无论受益人是否享有部分或全部退税。如果收入按规定申报并且受益人有权使用应缴预提税的收入,才可能退税。法人纳税人的预提税通过退税返还,瑞士居民个人的预提税通过常规税务程序抵扣。对非居民纳税人来说,预提税为最终税负。但根据国际双重征税协定或瑞士与受益人居住国的双边协议,非居民纳税人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退税。
3.7 增值税
虽然瑞士不是欧盟成员国,但其增值税体系是按照欧盟《关于成员国流转税法律协调的理事会第六号指令》构建的。瑞士的增值税仅在联邦层面上作为对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间接税而征收,适用于生产和分销链的各个阶段。它是一种商品或服务供应商应缴纳的税种( 即纳税义务是基于商品或服务接收方的付款)。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所有应税商品和服务的标准税率为7.7%。住宿服务适用3.7% 的较低税率。基本需求的商品和服务适用2.5% 的较低税率。
对于销售收入不超过500.5 万瑞士法郎且每年应缴税金不超过10.3 万瑞士法郎的小型企业,联邦税务局提供简化的增值税核算方法。这些小型企业如果放弃进项税核算,可以选择用低于标准税率的一次性税率来计算增值税,不必缴纳进项税。该简化方式需联邦税务管理局批准,并至少保持一年。相比每季度核算,简化方式每年只需申报两次增值税。
4. 瑞士的加密税制
4.1 瑞士加密税制总览
在瑞士,针对加密资产的税收政策是基于现有的税法框架。瑞士联邦税务管理局(FTA)在其最近更新的工作文件中详细说明了加密货币活动的税收处理。如前文所述,加密资产可分为支付通证、资产型通证和实用通证,而根据不同类别通证的性质,税收处理有所不同。
4.2 支付型通证的税收
支付型通证(即加密货币)如BTC、ETH,用于支付目的,发行者没有任何提供服务或付款的义务。加密货币受《瑞士反洗钱条法》(AMLA)重点关注,瑞士将其定性为外汇,向个人征收所得税/ 财富税,向公司征收资本利得税。个体或企业根据不同应税行为,应承担不同税务。
持有支付型通证以外汇标准对待,被视为可动资本资产,需缴纳州一级的财富税。而在挖矿获得支付型通证的情况下,如果符合自雇条件,则被视为自雇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而挖矿相关的费用可税前扣除。质押指将通证锁定在权益证明区块链上一段时间,以验证新的通证生成过程。在质押的情况下,在锁定期间,通证的所有者将无法使用它们。作为提供通证的回报,他们从质押池中获得补偿,而这些收益须缴纳所得税。在获得空投的情况下,加密货币的所有者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即可免费获得额外的该加密货币单位,而空投收入同样须缴纳所得税。
4.3 资产型通证的税收
与资产型通证相关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金融主体接受《证券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法》(SESTA)、《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证券和衍生品交易市场行为法》(FMIA)以及《金融服务法》(FinSA)等法律的调整。资产型通证通常通过首次通证发行(ICO/ITO)筹集资金,所有资产型通证均被视为可动资产,需缴纳财富税,同时其作为金融资产收到的利润被视为收入,需缴纳所得税,应用于以下三个场景。第一,债务通证被视为债券,需偿还投资并支付利息,利息收入需缴纳所得税。第二,基于合同的资产型通证不需偿还投资,投资者获得发行方的某种比例收益,收入需缴纳所得税。第三,具有参与权的资产型通证相当于股份或参与证书,分红收入需缴纳所得税。
4.4 实用型通证的税收
实用通证提供区块链应用或服务的访问权,没有投资偿还义务。实用通证通常可交易,需按市场价值缴纳财富税。由于发行方无需向投资者支付款项,因此没有所得税影响。
4.5 通证交易
所有类型的通证交易在税收上视为常规证券交易,相当于普通证券转移,被视为私人财产管理,而私人资产管理活动的资本利得免税,但资本损失不可抵扣。如果交易活动被视为自雇,则资本利得需缴纳所得税,损失可税前扣除。
5. 瑞士加密资产监管的最新动态
自加密货币发展以来,瑞士一直积极推进监管体系的进步,让金融监管适应区块链技术及加密资产的发展。相比于单独立法以严格监管加密资产的国家,瑞士对加密资产的监管建立在原有法律之上,基于不同通证的性质修改相关条例。在瑞士,提供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服务是合法的,受到瑞士联邦税务管理局(SFTA)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的监管。如前文所述,瑞士将加密货币和虚拟货币归类为资产或财产,交易所和虚拟货币平台被视为与金融机构等同,因此交易所的合法性取决于资产的性质和投资者保护,同时它们必须遵守当地的反洗钱(AML)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以及消费者保护义务,只不过某些银行规则和门槛较为宽松。
2015 年底,面对金融市场中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瑞士设立了「金融科技服务台」(FintechDesk),目的是向公众、初创公司和成熟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有关金融科技的现行金融市场法律解释信息。 2017 年9 月,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发布了《首次通证发行(ICO)监管指南》,阐述了FINMA 对ICO 的立场,强调了现有的金融法律市场可能涵盖ICO 的领域,并在2018 年2 月改进发布第二份ICO 指南。 2018 年12 月,联邦委员会根据技术中立、市场优先等原则发布了《区块链法律框架》报告,为立法提供建议。基于此,瑞士联邦政府于2019 年11 月发布《联邦法律适应分布式账本技术发展法案》(DLT 法案),这部法律旨在修改和更新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和支持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发展,它规定了加密货币许可、交易、反洗钱、交易加密货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破产的规则。从其「技术中立」原则可以看出,DLT 法案之目的并非严格限制区块链市场,反而在强调保护瑞士金融市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目的是保护金融参与者及整个市场。 2020 年9 月,瑞士议会通过了《区块链法》,该法进一步确定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加密货币交易在瑞士法律中的合法性。立法要求一旦通证可以技术上转移到区块链基础设施上,就必须遵守当地的首次通证发行(ICO)、反洗钱(AML)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TF)的要求。
2023 年11 月10 日,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发布声明,宣布瑞士及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48 个国家将于2027 年之前实施《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 )。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由OECD 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论坛(全球论坛)发布,该框架对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进行了规定,目的为促进海外金融账户的税务透明度。瑞士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在欧美大国皆热烈响应的情况下,当然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确保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在实际监管层面,该框架或被动加强瑞士政府对加密资产信息的掌握与控制。
6. 总结及展望
由瑞士加入CARF 可预测,瑞士对于加密资产的监管或会持续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而随着国际社会对加密资产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瑞士可能会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对加密资产的合规性要求,以确保其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面对震荡的全球金融市场,瑞士政府后续或更加谨慎,严格遵守国际标准,以维护国际信誉。
我们相信瑞士的所有合规监管行为,最终都是为了金融业更好的发展。 「技术中立,市场优先」将仍然是瑞士对加密资产监管的第一原则,瑞士政府仍会继续支持加密资产技术和区块链的发展,也会根据加密资产市场的新趋势与新挑战进行适时的调整,以确保监管框架之灵活有效。比如,为避免严格的税务监管对中心化交易所的影响,其去中心化替代品如DEX 或许会得到政策利好;同时,CARF 监管之外的加密资产,如封闭式加密资产、央行数字货币( CBDC)、特定电子货币产品,也有得到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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