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ICO(首次代币发行)和功能型代币
ICO是一种募资的手段,可以是众筹或是私人的形式。ICO中,企业或个人可以发行加密货币,以代币的形式向大众换取换取法定货币或其他大型稳健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BTC)或以太币(ETH)。
对ICO 发行者来说,采用此方法是因为可以诸多避免规章制度,传统募资时常需要向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寻求,而中介机构可能需要进行更多的审查,并要求一定比例的未来利润或共同所有权,这导致很多新创公司转而运用ICO。此外,若投资人投资的也是加密货币,在同一条链上也不需要经过传统跨国金流的手续费及时间成本,采用ICO可以说是更容易向国际获取资源。
对ICO 投资者来说,保障相对少了些,因为获取的是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而不是传统的股权。传统股权等同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当公司结束营运可以获的比例的清算价值,公司赚钱也有等比例的分润权。拥有功能型代币并不代表拥有公司的部分所有权,而是可以换取发行者现在或未来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点像常看到的预购模式。
ICO目前仍缺乏完整的法规,ICO时被作为欺诈的手段。世界ICO开始四个月内,不到一半的ICO生存了下来。2017年售出的ICO中有近一半在2018年初之前失败。尽管该失败导致加密货币价格的下跌,从2018年前半年,市场透过ICO仍筹集到了70亿美元。
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
持有功能型代币的目的为获取发行者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但是没有该发行公司的所有权,其固有价值及为发行者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以「VReS」为例,发行VReS代币的公司,创建了结合虚拟实境、电竞、区块链的电玩平台,持有VReS代币者,能够使用平台上提供的各种功能,例如:购买游戏、参加竞技、收取报酬、玩家间对战投注、竞技运动博弈等等。
ICO(首次代币募资)与IPO(首次公开募股)之差别
对于传统公司而言,有几种方法可以筹集因扩展所需的资金。公司可以从小规模起步,并在利润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等待资金积累。或者,公司可以寻求外部投资者的早期支持,从而为他们提供了快速的现金流入,但通常需要权衡放弃部分所有权。另一种方法是公开发行股票,通过IPO出售股票从个人投资者那里赚钱。
ICO还与IPO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结构差异。首先,ICO基本上不受监管,这意味着像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这样的政府组织不会对其进行监管。其次,由于其权力下放和缺乏监管,ICO在结构上要比IPO自由得多。
ICO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建构,常见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发行者会为其资金设定特定的目标或限制,这导致ICO中出售的每个代币都具有预设固定价格,并且代币的总供应量是固定的。
第二种、ICO代币的总供应量固定,但不固定的筹资目标,这导致未来分配给投资者的代币将取决于所收到的资金(即ICO中收到的总资金越多,总体代币价值/格就越高)。
第三种、ICO代币的供应量不固定,该代币的供应取决于收到的资金量。在这些情况下,代币的价格是固定的,但是总代币的供应量没有限制,取决于收到的资金量。
大国(中国、美国)对于ICO的应对
2017年ICO盛行之时,中国于9月时禁止境内所有的ICO,并要求募资者将所有过去ICO的收益退还给投资人,很明显的就是ICO对于投资者的保障不够周到,很有可能对国家金融造成冲击。美国则是强调ICO发行的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与证券要区分清楚,若该代币有证券的定义与相关性质,则可能纳入联邦证券法的管辖。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指南,有30多个因素可以确定代币是否为证券。至今,有许多ICO诈骗在境内被判罪财罚,例如:Centra Tech,Inc.的两位联合创始人以及RECoin和DRC World的关系人Maksim Zaslavskiy皆被SEC指控涉嫌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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