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今天发表了虚拟资产平台营运者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总结,内容谈及其所接获的主要意见和该机关的回应。根据公告,平台业者在《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于6 月1 日生效后即可向SFC 申请牌照。香港证监会官员表示,散户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持牌交易平台进行虚拟资产买卖。
平台业者六月起可向SFC 申请牌照
在今年二月就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监管规定向公众征询意见之后,香港证监会(SFC)今天(23日)发表了平台营运者监管规定的咨询总结,内容谈及其所接获的主要意见和该机关的回应,并登载了经修订的建议监管规定。
根据SFC公告,多项虚拟资产相关指引将在今年5 月25 日于宪报刊登,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者在《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于6 月1 日生效后即可向SFC 申领牌照。
SFC 在公告中提醒,目前尚未批准任何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目前公众可接触的加密交易平台均不受SFC 监管。
禁止平台向用户者提供「馈赠」
根据SFC 的咨询总结文件,持牌平台业者在向散户提供交易服务前,有责任「遵从一系列涵盖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管治、披露以及代币尽职审查和纳入的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SFC 也在回应中表示,零售投资者必须了解虚拟资产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并「做好接受损失的准备」。
此外,SFC 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中明确禁止平台业者向用户提供与买卖特定虚拟资产相关的馈赠(费用或收费折扣除外),这也意味着平台业者「不应登载有关特定虚拟资产的任何广告」。
而在代币上市方面,SFC 规定交易平台业者在纳入每项代币以供买卖前都需要经过尽职调查程序,并「期望」持牌平台委聘独立评估专家进行智能合约审计,或在合理的情况下倚赖由另一方(如发行人)委聘的独立评估专家所进行的审计,以避免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害。
SFC 还提到了稳定币的相关风险,该机关表示「稳定币的监管安排预计将于2023/24 年实施。在稳定币于香港受到规管前,我们认为稳定币不应获纳入以供零售买卖」。
散户最快下半年可于合规平台买卖虚拟资产
根据香港电台网站报导,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暂时未有平台可给予散户投资者买卖虚拟资产,预料在指引生效后,散户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获发牌的交易平台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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